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学术天地 学者见解 正文

小病“套餐”能推广吗(民生三问)

作者:陶红兵 李红梅时间:2016-10-17点击数:

 转载于人民网

 原文地址:http://society.people.com.cn/n/2013/0529/c1008-21650905.html


    【新闻背景】

  医保等按人头,每年出百元左右,请医生给居民瞧小病。

  这种模式通过少量资金保障服务供应,专门针对小病诊治,目前已在多地试水。

  全国推广得花多少钱?能推广吗?

  近日,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医药卫生管理学院教授陶红兵,通过对我国东中西部4省市各级医疗机构3000多万人次就诊数据的分析和测算,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解答。

  【核心观点】

  观点一

  基本医疗服务,通俗来讲可以称为我们常说的“看小病”。

  观点二

  经推算,基本医疗服务费用约占卫生总费用的40%,能覆盖八成的门急诊和住院人群。

  观点三

  要保证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仍需要在人才素质、诊疗规范等方面加强并完善。

  一 问 是否相当于看小病

  记者:多地推出医保等按人头出钱给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这种服务是否意味着治小病?

  陶红兵:通俗地说,基本医疗服务是可以称为我们老百姓常说的“小病”的。

  但严谨地说,学术上对疾病并没有大病、小病之分,只是就医疗费用、治疗效果、个人可负担性等方面,大致区分出大、小病。在此基础上,决策层结合财力状况,制定有关政策。

  基本医疗服务应是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服务需求和卫生服务能力,通过一定的制度保障和适宜技术、基本药物和基本设施,在国家、社会和个人可承受范围内为国民公平提供健康所必需并且成本效果比比较好的医疗服务。

  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必需性、公平性、可及性和经济性等4个基本属性。

  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即为全体国民提供最基本、体现社会平等权利、人人都能公平享有、政府和社会能负担得起的医疗服务。

  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主要体现政府责任,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财政能力密切相关,需要集中有限的资源解决尽可能多的健康问题。

  记者:基本医疗服务应该包括哪些服务?

  陶红兵: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包括门急诊和住院病种的医疗服务以及相关的基本目录。

  医院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包括住院服务、急诊服务、门诊服务和特殊病种服务以及相应的基本目录。

  基本目录是在确定病种范围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基本医疗服务病种的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等技术规范,梳理出这些病种诊疗所需的诊疗项目及其所需的药品、设施目录,从而划定基本目录范围。

  二 问 覆盖人群比例多大

  记者:在调查中,有多少患者属于基本医疗服务覆盖范畴?

  陶红兵:通过对我国东中西部4省市各级医疗机构3000多万人次的就诊数据分析和测算,我们推算出这样一个结果。

  在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基本医疗服务涵盖41个病种(含症状,下同),这些病种覆盖人次占门急诊总人次的82%,住院基本医疗服务涵盖24个住院病种,这些病种覆盖人次占总住院人次数的83%,费用占住院总费用的79%。

  在二、三级医院,急诊基本医疗服务涵盖24种病种,覆盖了80%的急诊患者,门诊基本医疗服务涵盖63种病种,覆盖了80%门诊患者。住院基本医疗服务涵盖88种病种,住院人数占住院总人数的73%,费用占住院总费用的71%。

  记者:要让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一年大概要花多少钱?

  陶红兵:经推算,2010年基本医疗服务范围内的病种患者所需医疗费用约为8000亿元,非基本医疗费用7850亿元。

  对基本医疗服务,如实际报销比例80%的报销比例估算,需基本医疗保险与城乡医疗救助支付6400亿元。

  对非基本医疗服务,按照实际报销比例40%来估算,约需要支付费用3140亿元。

  基本医疗和非基本医疗共需支付9540亿元。

  据卫生计生委《2011中国卫生统计年鉴》,2010年卫生总费用为19921.35亿元,那么,基本医疗服务费用约占40%,能覆盖全年八成的门急诊、住院的看病人群。

  记者:是否应该制定与基本医疗服务相对应的基本报销目录?

  陶红兵:有必要。目前,基本医疗服务相对应的病种没有框定,因此也没有相对应的基本目录。但现行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已明确基本医疗服务的药物范畴。

  除药品以外,建议制定与基本医疗服务相对应的基本设施、检查等目录,各地根据财力状况进行增补,保障人人公平、可及地享有基本医疗服务。

  将来,药品、设施等基本目录应合二为一。有了这个目录,可以较好地区分基本与非基本服务,从而更有针对性地筑牢全民医疗保障网,构建出目标清晰、分级分层的医疗服务体系,以及相配套适应的其他支撑体系。

  三 问 服务质量如何保障

  记者:基本医疗服务是不是低水平的服务?

  陶红兵:基本医疗服务并不是低水平的服务。

  基本医疗服务是在保障医疗质量的基础上,考虑到医疗成本以及服务的可及,是利用适宜技术、基本药物和基本设施提供的保障质量的医疗服务。

  基本医疗服务也并不就是基层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需要根据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和职责,分别确定基层医疗机构和二、三级医院承担基本医疗服务的具体任务,以基层医疗机构作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主体,实现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

  记者:结合实际,应该如何保障基本医疗服务的质量?

  陶红兵:鉴于目前基层医疗机构的一些问题,如人才队伍、运行、监管等方面的问题,要保证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的质量,仍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完善和加强:

  提高人才素质。应加快建设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将强人才与保基本有机衔接起来。同时通过改革医学教育结构、转变服务模式、引领高端人才发展、开展城乡对口支援等多种形式,统筹发展基层和二、三级医院的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

  制定诊疗规范。遵循循证医学证据,制定基本医疗服务范围所涉及的病种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等技术规范,同时制定相应的诊疗目录和设施目录。建立和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开展相应的人员培训,创新管理机制和方式方法,确保统一、规范地向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促进分级医疗。对于基层医疗机构能够保障的病种,加大经济调节力度,探索医保支付制度对基层转诊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借此对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形成倒逼机制,早日发挥全科医生“守门人”作用;

  强化行业监管。引入第三方监测和评价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Copyright  2013-2019 华中科技大学 All right reserved